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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常常聽到「孟母三遷」的故事
但我這個怪怪小女生最敬佩的,並不是孟母對小孩成長環境的堅持
而是她怎麼這麼會搬家!
因為搬家真的不是件容易的事。
所以今天就來說說一些搬家的應注意事項吧!

資料來源:漂亮家居-收納Play
■文/陳映如   ■攝影/蕭維剛、王永村
■專業資諮、資料提供/崔媽媽基金會02-2365-8140 www.tmm.org.tw ■好友搬家02-2274-8000 www.haoyu.com.tw

↙兩大計價方式各有利弊
一般來說,搬家公司的計價方式主要分成「以車計價」以及「包價制兩種。
◎以車計價
「以車計價」的計費方式就是以出車數×每車單價。搬家公司在評估樓層、搬運距離、所需服務人員、步行距離等因素後,會告知消費者每車的單價及所需的車數。其優點就是裝多少車就付多少錢,計價方式簡單。然而若遇到不實的搬家公司,則可能會故意以少裝,或者估少車來多車、估小車來大車等技倆,藉此加價;但像是崔媽媽基金會即對其評定的搬家公司有一定誤差範圍的要求,超過的部分則有搬家公司自行吸收。
◎包價制
「包價制」就是以一定的費用完成所有搬運的工作,其好處就是讓消費者可以確切了解搬運費用,避免中途加價、故意少裝等問題。然而據業者透露,一般正常情況來說,包價制所估算出的費用價格會比以車計價稍微多一點點,因此消費者在選擇時不妨多加斟酌。
要特別留意的是,選擇包價制時,搬家公司只會搬運契約上所載明的物品,若非契約上的東西,業者有權加價或者不搬,消費者要明白此點;而且切記要在契約上清楚載明所有需要搬運的物品,以避免糾紛。
其實不論選用的是包價制或者以車計價,因為估價時不會到新居估價,所以在與業者交涉時都要記得應儘量說明新居的狀況,以供搬家公司了解。另外,如果有特殊的狀況更要先行告知,以免造成彼此間的誤會甚至衝突。

↙看清契約  小心簽約
當估價、交涉等工作都完成,且選定了搬家公司後,接下來最重要的就是和業者簽約,以保障彼此。
在簽訂契約時建議你不妨參考像是崔媽媽基金會所提供的搬運契約書(
http://www.tmm.org.-tw/move/move3-10.htm),或者參考搬家貨運定型化契約範本(http://www.thb.gov.-tw/hw/move.html),會是較具保障的作法。
然而不論採用那種契約書,為了避免糾紛,且做為日後發生問題時的依據.在契約內容上應包含以下六個重點。

◎地點、時間
詳細載明出發地點及目的地的地址,包括樓層,尤其是樓中樓的話更要註明。一般來說若是樓中樓,則以較高那一層計算費用,也就是四、五樓的樓中樓,則以五樓算之。
在時間方面,若有看入厝吉時的話,一定要記得預先告知搬家公司,並在搬家前再一次確認。
◎價格及計價方式
價格方面主要需註明採包價或者以車計價方式及其金額。在此項目中要特別留意並註明是否含營業稅。
◎搬運物品清單
在契約書中要詳細記錄各項搬運物品。建議採列表方式,將沙發、五斗櫃、電視機等各項目及其數量一一列出。
◎車輛大小及車型
車輛大小指的是車型總重也就是噸數,同樣的在契約書上要註明。另外,採用的是平斗車或者箱型車以及車數也都要寫清楚。
◎車輛數、服務人員數量
在契約上需註明搬遷當天派出的車輛數以及服務人員的人數。
◎損壞理賠
若因搬運所導致的物品損壞理賠,一般皆依交通部的搬家貨運定型化契約來處理。基本而言消費者應於搬運完成後三天內告知業者,如搬運物品有不易發現的損壞,則應於搬運完成後十日內告知。至於賠償方面,每個搬家公司的規定不同,但大致來說,若為能協助修繕者,一般皆以修繕完成為原則;而一般物品損壞賠償,則以物品折舊後之現值為理賠標準,至於細節則要參照各公司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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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魔法家陳映如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